疑國道測速器失準 駕駛不滿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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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測速照相器,到底準不準,這個問題,常常讓人很質疑,像是最近又爆發一起爭議,一名國光客運的司機,行車時的紀錄是時速102公里,不過,他卻收到罰單,上面寫的時速,是116公里,所以這位駕駛很不服,告上法院,國道警察則強調,測速器每年都會送檢,沒有問題,可能是測速地點,剛好是下坡路段。
就是這款在國道高速公路的雷射PDA測速照相器引發爭議。
一名國光客運司機開在高速公路,行車紀錄器、紀錄時速102公里,可是收到罰單的車速高達116公里,駕駛不服,告上法院,國光客運也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每輛客運上頭都加裝了這個【數位行車紀錄器】,可以全程記錄下班車行駛速度,一旦超速,有憑有據,車子也經過改裝,油門踩到底最快也只能開到109公里。
國光客運強調他們的行車紀錄器很準確,不過警方認為,駕駛超速路段屬於下坡路段,重力加速度,測速器測出來的時速不可能有問題。
國道警察局強調,每台測速器每年都要送到國家標準檢驗局檢驗,準確度高。這起爭議,雙方各說各話,最後法官還是採認國光客運的行車紀錄器數據,認為駕駛在時速100公里的高速公路開到102公里,已經超速,也罰了錢。
雖然出現這起爭議,不過警方並沒有打算停用這款測速器,也呼籲駕駛人,雖然測速時會有10公里的寬容值,但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而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