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修法禁留置漁工證件 未來也將禁收仲介費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灣經營的遠洋漁船涉及強迫勞動議題,受國際關切,至於能怎麼改進,勞動部表示,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我方的承諾事項中,包括禁止留置外籍勞工證件、協定生效3年內禁止向製造業與漁撈業的移工收取招募費等。漁業署也已經修法禁止留置漁工證件,而針對仲介費,目前在國內也立法禁止收取。至於其他移工的證件也在推動修法禁止留置。
大旺號漁工出面控訴雇主暴力相向、強迫勞動,一件件類似案例損及台灣的國際人權形象,此次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我方承諾做到禁止留置移工證件,另在協定生效3年內,禁止向製造業與漁撈業的移工收取招募、仲介費等。上午勞動部長洪申翰到立院專題報告,表示相關規定會跟國際標準來對齊,包括不留置證件、不收仲介費等。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說:「不應該扣留移工的相關證件,今天如果院會通過,就馬上送到立法院。」
勞動部長洪申翰回應,「在給美方的承諾裡面是認為3年內要用法規來明定,用法規來明確不能夠向移工來做收費。」
其中遠洋漁船上的漁工是在境外聘雇與解僱,不適用國內勞動法令,主管機關漁業署表示已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禁止雇主留置漁工證件,未來國內也要修法禁止收取仲介費,只是目前來源國對移工收取的仲介費還不太透明。
漁業署長王茂城指出,「未來漁工來到台灣都是要零付費,但是現在來源國這一端,其實是有一點不夠透明。到底多少可能要講清楚啦,要不然我們雇主會有一個不知所措。」
立委也問到,國際勞工組織明列強迫勞動的11項指標,目前可消除幾項?勞動部明確指出一項禁止留置證件,其他需要時間。
勞動部長洪申翰說:「台灣其實大概有九成的移工的聘僱是在中小企業,所以第一個我們是認同這個方向必須改善,可能會需要讓他們有一點調適期。」
去(2025)年9月底,國內自行車製造龍頭巨大集團,遭指控強迫勞動,產品被美國海關暫扣,巨大緊急澄清對強迫勞動是零容忍。勞動部表示,國際社會關注的強迫勞動行為,抵觸國內《勞基法》、《就服法》等,目前歐盟與美國都明文要求企業要落實公平招募原則,移工不應承擔招募成本,國內企業必須與時俱進,才能避免面臨貿易限制及被供應鏈排除的經營風險。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