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委員會明審《選罷法》 青年團體籲18歲公民權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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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8)日將詢答《選罷法》修正草案,18歲公民權也在內。多個青年團體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至今公法學界已有10位學者公開表態,《憲法》130條在解釋上有空間,可透過修法調降選舉年齡,呼籲三黨團支持修法,期待行政院加入支持。
長期推動18歲公民權的多個青年團體,在2022年修憲複決,因《憲法》設下的極高制度門檻失利後,總算迎來契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將詢答《選罷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8歲公民權也包含在內。
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認為,「透過修法的方式,讓18歲的青年可以實質地行使公民權利,是現況下更務實、也更可行的方向。」
台少盟秘書長張祐嘉指出,「當《刑法》、《民法》和公投等法都以18歲為成年門檻,那投票年齡是否仍依20歲為成年規範?我想這是政院必須要正視的部分。」
朝野立委支持18歲公民權,提出《選罷法》草案。不過內政部日前表示,直接修法是否涉及違憲,還在內部評估。
對此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說明,經青年律師與法學研究者整理,公法學界已累計10位學者陸續公開表態,《憲法》解釋上有空間,可能修法即可。
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表示,「《憲法》130條可以解釋成最低保障,20歲要有選舉權就好,《憲法》是有留下空間,可以透過修法調降選舉年齡的。」
世代共好理事長張育萌提到,「比如說李念祖老師,或者是當時沒有出席公聽會,不過有持續表態,過去也認為應該要是透過修法來完成的廖元豪老師。」
青年團體強調,立法院去(2025)年底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確立18歲公民權,行政機關應在2年內完備相關法律,代表最晚在2028總統大選前完成相關法制,尊重立院審議程序,但若能在選務可行前提下提早完成,讓更多青年行使公民權,樂見其成。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