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刑訴法》修法 強化被害人訴訟參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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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土城清水派出所因公殉職的所長劉宗鑫的父親,以及其他受害者遺屬,出面訴說被害人和家屬們在訴訟過程中的煎熬,控訴法庭上資源不對等、發聲受限。有立委也為此提案,要修訂《刑事訴訟法》,強化被害人訴訟參與權,希望讓被害家屬不再是司法程序中的局外人。
時間回到2024年,新北市土城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在執勤時,遭毒駕女子陳嘉瑩拒檢拖行,不幸殉職。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粉碎了一個美滿家庭,嫌犯一審遭判死刑。
劉宗鑫的父親站出來,呼籲司法不能只保障被告,更要讓被害人擁有實質的參與權,不要讓正義在二審、三審中出現落差。
劉宗鑫所長父親劉祉源表示,「希望未來的二審、三審能夠維持原判,讓他們勇於在這個工作上,執行他們的公務。」
十多年來飽受煎熬的受害者家屬,還有退休教授張介能,他的妻子遭嫌犯用鐵鎚攻擊致死,在漫長的訴訟馬拉松中,他深刻體會到受害者在法庭上的弱勢與孤單。
受害者遺屬張介能指出,「我們在法庭的時候,不要說對方有3位辯護人,我們就是1位,不是這個數量而已,平等不平等而已,而是他每一個辯護人一講就半個鐘頭。」
生命權平等協會理事長林志豪認為,「被告的權益百分之百被保障,但是被害人呢?在現行的《刑事訴訟法》裡面,是一個傀儡橡皮圖章。」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內容包括強化對審判錄音錄影,和相關訴訟資訊的接近與救濟權限等,補強被害人在訴訟中的參與機制。
他強調,修法的目的不在於破壞現行訴訟結構,而是要讓司法程序在維持公平審判原則的同時,也能完整回應被害人權益保護與程序正義。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