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屏東補習班連2天發過期豆花 業者稱廚餘、食物同冰箱誤拿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屏東一家補習班遭學生家長投訴,接連2天提供已經過期的點心給孩子,家長說這月18日孩子拿到過期4天的豆花,已向老師反映,隔天又拿到過期點心。補習班回應,是廚餘跟食物都放在冰箱裡,才讓學生拿錯了,更讓家長難以接受,決定幫孩子轉班。縣府衛生局前往稽查,後續將依《食安法》處辦;教育處則督導補習班,要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許多人喜歡吃的冷藏豆花,常當成兩餐間的點心食用。但屏東有家長指控,孩子在補習班拿到的豆花點心已經過期4天。
控訴家長表示,「一開始園方的說法是小朋友看不懂,那所以你們是因為小朋友看不懂,就可以給他這種食物嗎?那是不是以前他已經吃過非常多次。」
事情發生在這月18日,家長不滿的是孩子向老師反映,對方還說甜食過期較沒關係,隔天一樣又拿到過期豆花。家長反應後,補習班卻說是點心及廚餘放在同樣冰箱才不慎拿錯,讓她無法接受。
控訴家長認為,「一般點心跟廚餘是共用一個冰箱,然後廚餘放在第3層,其他2層都放小朋友的點心,但是我覺得還蠻噁心的。」
遭控補習班回應,「廚餘的話我們有一個桶子,就是每一次的話我們就會把它綁好、用塑膠袋綁好,並不是整個裸露。」
家長說孩子在補習班2年多,不知道過去是否也誤食過期食品,決定幫孩子轉班,縣府也介入調查。
屏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彥任回應,「本局已派員辦理行政調查,查明事證,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
教育處表示,短期補習班不得主動提供餐點,家長委託代訂點心也要納入契約書,已督導補習班改善;衛生局則已稽查,後續將視查核結果依《食安法》查辦,違者可罰6萬到2億元罰鍰。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