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漁具威脅海洋生態 海龜等保育動物不時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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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後灣沙灘今(26)日野放2隻欖蠵龜,牠們分別因受困拖網及遭廢棄漁網纏繞,而被救援收容,經治療後終於能重返大海,但本(3)月14日,宜蘭梗枋漁場發現的瀕危革龜,因吞食9公尺長魚網,救援後仍不治。海保署表示,廢棄漁具及垃圾是海洋非常大的危機之一,漁業署跟各地方政府也針對拖網及刺網明訂相關使用規範。
雖少了右前肢,但落地後海龜仍奮力游向大海。海保署等單位26日在屏東後灣沙灘,野放第118及119隻海龜;其中第119隻的欖蠵龜,去(2025)年3月在澎湖遭廢棄網具纏繞,救援後因右前肢壞死而須截肢收容,如今終於恢復健康。
海洋保育署長陸曉筠表示,「牠之前就是被漁網纏繞的,然後就壞死,所以截肢,那其實海洋相關的廢棄物,不管是漁網或者是垃圾,其實目前依舊是整體海洋上面,非常大的危機之一。」
廢漁具造成保育類動物傷亡時有所聞,宜蘭梗枋漁場14日也發現一隻瀕危革龜誤食漁網,還遭刺網纏住,收治後仍不幸死亡,事後從牠肚子取出約9公尺長漁網。
台塑總管理處資深經理劉耀文說明,「用化學方式去回收漁網,把它變成已經到那個尼龍的、新的顆粒一樣的回收料,這個料除了可以再做這個桶子以外,我們現在也讓它能夠再生到比較高端的一些產品。」
黑色救援野放箱100%以海廢打造,舊漁具等廢棄物不僅影響環境,還可能傷害海洋生物;海保署跟民間企業合作,讓海廢成為具循環價值的保育設備;但人類威脅不僅海廢,同一天野放的第118隻海龜之所以被救援,是因拖網誤補。
漁業署沿近海漁業組組長劉福昇指出,「所有的拖網漁船禁止在3海里裡面作業,50噸以上的漁船禁止在距岸12海里裡面作業,違反者我們會照《漁業法》規定,處3至15萬元,船主跟船長的部分都會做處罰。」
除了拖網,同樣具無差別捕撈特性的刺網也危及生態,台灣已有17縣市在轄區海域明定刺網禁漁期或禁漁區,違規捕撈被發現將移由地方政府裁罰,而漁業署也從2017年起禁止新造及轉籍刺網漁船,並持續輔導轉型,呼籲漁民若誤抓保育類生物,務必通報海巡等相關單位。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