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大麻能治焦慮症等心理疾病? 英澳研究:無顯著療效
一項由澳洲與英國學者合作的最新研究顯示,醫用大麻素在治療焦慮症、神經性厭食症、思覺失調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以及鴉片類藥物使用障礙等方面,幾乎沒有證據可證明其有效,該研究成果已發布於《刺胳針精神醫學》期刊(The Lancet Psychiatry)。
研究團隊是以系統性回顧與統合分析,篩選出1980年至2025年間、共2477名受試者的54項隨機對照試驗,檢驗大麻素用於治療精神疾病或物質使用障礙的療效與安全性。
雖然該研究分析的部分證據指出,醫用大麻素可能有助於降低患者對大麻的依賴、緩解妥瑞氏症狀、改善失眠狀況,以及減少泛自閉症患者的自閉特質等,但研究人員表示,相關證據被認為品質較低,且至今沒有證據顯示醫用大麻有助於治療其他心理健康問題。
英國《衛報》報導,根據提供患者使用醫用大麻診所的資料,焦慮症和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是患者使用醫用大麻的主因,其次是慢性疼痛;但研究團隊稱,尚無法證明醫用大麻能有效治療焦慮症和憂鬱症。
英國大麻產業協會執行長摩根-吉爾斯(Mike Morgan-Giles)對此則表示,過去已有證據顯示,醫用大麻能減輕焦慮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患者的症狀。他也認為,這篇最新研究引發的爭議多於實質幫助,且未能充分反映英國臨床開立處方的實際情況。
無論是醫療或娛樂用大麻,合法化與否在多國都爭論已久,包含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與德國等國,都已讓醫用大麻合法化;美國去(2025)年也將大麻從第1級管制藥品降為第3級,代表被視為成癮性較低、具合法醫療用途。不過一度將娛樂用大麻除罪化的泰國,2024年卻政策大轉彎祭出禁令。
在台灣,衛福部已將大麻素中的大麻二酚(CBD)列為一般藥品,患者可在經醫師診斷評估並開立處方後,申請供個人自用的CBD藥品專案進口;不過大麻本身和另一種大麻素的成分四氫大麻酚(THC),則仍屬於第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其中THC僅有極少數罕病患者可申請進口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