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遺失物新制明上路 3C、易碎物不迴送到指定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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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遺失物,台鐵從明(16)日開始實施新制,未來包含手機、平板等3C產品、易碎品以及需冷藏、冷凍產品,台鐵不再受理「迴送」到指定車站,失主如果遺失物品,必須自行前往認領。
公視新聞記者游騐慈指出,「台鐵宣布從16日開始,未來像是手機3C還有需要冷藏的產品,未來不再受理迴送托運到指定車站,失主如果想要領取物品,必須自己到保管區認領。」
台鐵表示,不受理「迴送」託運的遺失物,包含易碎品、手機、平板和電腦,或是需要冷藏、冷凍物品以及植物。
過去,旅客如果不方便前往,原本保管遺失物的車站領取,能透過付費申請迴送,讓台鐵將物品送到指定車站,但為了減少運送過程的損壞爭議,這次擴大「不受理迴送」清單,民眾得親自或委託親友,到保管車站領取。
台鐵旅客吳先生認為,「民眾可能要透過很多其他的方法,才有辦法拿到就比較麻煩。」
台鐵旅客蔡小姐則表示,「民眾自己遺失的,我覺得民眾自己要去承擔這一件事。」
台鐵回應,每年約有8.6萬件的遺失物,常見的遺失物像是錢包、3C產品、雨傘和保溫瓶。另外,針對容易腐敗、吃到一半的便當,如果旅客沒辦法在拾獲當天到車站領取,台鐵會在當日營運結束後,連同容器一起丟棄。針對遺失物,台鐵會登錄在遺失物公告,讓民眾查詢。
台鐵公司副總經理劉雙火指出,「遺失物送回了他指定的車站之後,他還是沒有來領這種情況蠻多的,所以我們這次的特別增加了,旅客能夠留下他的聯絡方式。」
台鐵表示,針對可迴送的遺失物,送到指定車站後提供2天免費保管,如果超過時間沒領,會酌收保管費。依照《鐵路法》第53條規定,物品無論價值,公告招領1年期滿仍無人認領,由台鐵取得遺留物所有權。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