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5項關稅豁免不變 政院:持續與美方密切溝通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13日雙方完成簽署,不過,22日因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對等關稅無效,美國總統川普又改引用《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課徵15%關稅。
各界關注,台灣原先爭取到對等關稅15%不疊加最惠國待遇,會不會因為新關稅對產業造成影響?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強調,原本美國對台灣豁免共有2072項,其中有1735項是載明在協定中,不受行政命令有所改變。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表示,「目前的判決無涉232條款,所以MOU裡面所取得的最惠待遇是不會變動的。已簽署的國家面對未來可能新的法律途徑的替代性工具,我們應該相對會有有利的基礎。」
面對美國新關稅政策從24日開始生效,在工業產品部分,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原先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工業產品豁免有1811項,在新公布的122條款則降為1367項。對於一般化學、紡織成衣、和運輸工具及機械業衝擊較大,經濟部會持續推動460億支持產業措施,但金額不會再加碼。
經濟部長龔明鑫說明,「手工具主要競爭的對手國是越南跟中國,這個還是我們保有競爭優勢,但是這個競爭優勢就比原來的ART稍微縮減一點。我們只要有公平上立足點的平等,我們就不怕。」
另外在農產品部分,台美對等貿易關稅中,農產品有261項豁免對等關稅,包含72項保障豁免以及27項專屬台灣豁免。不過如果以美國122條款來看,農產品豁免只剩230項,美國都沒有給各國保障豁免,台灣不再享有專屬豁免項目。比較兩種關稅對農產品的影響,銷美毛豆關稅將從15%調高到18.8%。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認為,「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立足點都一樣,我相信在立足點一樣的話,我想在這段時間150天這段時間,我們都仍然有機會能夠繼續布局美國市場。」
農業部表示,過去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像是蝴蝶蘭和觀賞蛙都屬於27項專屬台灣豁免,享有零關稅,現在將和競爭對手國家相同,面臨銷美關稅15%。行政院表示,將持續和美國溝通,有信心確保台灣產業取得最佳優勢和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