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熱紙透光率2/28起納管 新車前擋70%、前側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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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隔熱紙透光率規範新制從2月28日上路,新領牌車輛要符合相關透光標準,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透光率70%以上、前側窗40% 。
汽車前擋風玻璃上、副駕駛座位前方貼上小小的識別標誌,顯示車輛使用的隔熱紙是符合新制度規範,2月28日起新領牌車輛,前擋風玻璃需要黏透光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隔熱紙,而計程車、幼兒車除前擋風玻璃70%以上,前後側窗、後擋窗都要符合40%以上。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說明,「車窗隔熱紙的一個標誌的一個檢驗,如果不符合相關的規定,當然就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7條的規定來予以處罰。」
若經檢驗不合格、且1個月內未改善,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超過1個月吊扣、超過6個月註銷牌照。只是依現行法規,新出廠車輛五年後才需要面臨第一次驗車,公路局表示會強化臨時稽查機制。
公路局長林福山說:「路檢臨稽過程當中,有發現車輛規格,不符合規定這個部分的話,都可以適時通知回來,實施這個臨時檢驗。」
消基會委員李克聰表示,「未來因為只從新車來做實施,那萬一改善道路安全的成效是比較有限的,我們說不定也可以考慮日後要不要訂定落日條款。」
消基會表示,國外車輛是出廠時,就黏貼隔熱紙,我國從新出廠車輛開始納管,可望逐漸接軌國際,但因舊車未納管,仍可滾動式檢討設置落日條款的必要。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