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蘭陽鐵公路橋文資身分遭廢 文化團體向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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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舊蘭陽鐵、公路橋的文資身分於去(2025)年5月間遭縣政府文化局廢止,文化團體23日到縣政府,要向總統府陳情,他們認為廢止程序違法,文化部因此不予備查,且橋梁失去文資身分被廢止後,文化局就無力監督公路局。縣文化局表示,全案依合法程序,具完備跟完整性,會持續跟文化部溝通盡早完成備查作業,後續也會監督公路局的保存方案。
高喊口號要搶救舊蘭陽鐵公路橋,因為該橋去年5月經公路局申請,縣政府進一步廢止其歷史建築文資身分。文化團體23日到縣政府向總統府陳情,他們認為舊橋文資身分被廢止,縣政府就失去監督公路局保存舊橋方案的身分和權力。
宜蘭縣文化協會顧問林正芳表示,「我們集結在這裡最重要的目的,是跟縣政府清楚說明,你們違法了。」
文化部針對此案近期也發文,表示縣政府文化局的廢止程序違法,除申請文件不完備,廢止理由也不符《文資法》,喪失歷史建築價值的規定,且專業審認能力有問題,委員沒有專業的結構技師。
文化部文資局古蹟聚會組專門委員游英俊說明,「文資廢止理由一定是喪失歷史建築的價值的時候才可以廢止,但宜蘭縣政府當時的廢止理由,是因為它提到是因為公共安全的問題。」
宜蘭縣文化局副局長郭香蘭回應,「一開始啟動這個案子全部都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相關的程序。」
縣政府文化局則表示,全案依合法程序廢止,具完備跟完整性,會持續跟文化部溝通,盡早完成備查作業,後續也會監督公路局的保存方案。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孫博萮呼籲,「過去宜蘭縣政府這2個廢止的公告,希望可以把它撤銷。」
針對此案,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已提出行政訴訟, 希望縣政府撤銷廢止程序;公路局則發新聞稿回應,舊蘭陽大橋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管理機關亦已無法維護改善,其繼續保存反不符公眾利益,未來拆除舊橋將保留第一跨橋墩及堤上平台,以期文化保存與橋梁及河防安全能兼顧,並共創雙贏局面。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