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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估僅能再蓋4萬戶社宅 民團赴國土署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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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承諾要再蓋13萬戶社宅,但內政部近期表示,評估大概只能再蓋3到4萬戶,引發關注。民間團體今(13)日到國土署門口,批評政府要把包租代管當成「可移動社宅」,但房東隨時可以退出市場、調整租金,其實是讓居住更不穩定,喊話要繼續蓋社宅。國土署重申,社宅政策不能只有仰賴單一手段,多元興辦、租金補貼、包租代管會持續同步推進。

在國土署門口喊話,多個關注居住正義的民間團體,表達應該持續興建社宅的訴求。起因就是總統賴清德在2024年競選總統時,曾喊出8年要蓋13萬戶社宅,但近日內政部卻表示,基於空屋過多、都會區精華土地缺乏等情況,評估大概只能再蓋3到4萬戶,引發爭議。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我們的包租代管,從來就不可能在國際統計上被視為社會住宅。台灣目前狀況上,我們的社會住宅的存量還是不夠,所以我們一定要去興建。」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批評,「雖然國土署說他們創造了一個名詞,叫做可移動的社宅,但是這個可移動的社宅,基本上弱勢家庭要隨時有心理準備,他隨時要搬遷。」

民團批評,政府要把包租代管當成「可移動社宅」,其實是讓居住更不穩定。因為個人房東可以隨時退出市場、調整租金,而且包租代管租期1到3年;但如果是弱勢族群,社宅最長可以住12年,加上社宅蓋好至少能用50年,才能更長期穩定居住正義。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指出,「2016年開始我們就包括興建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包租代管,已經有將近110萬的家庭出租戶,已經有獲得受惠。」

國土署先前就強調,經過檢視,全台大約有91萬戶空餘屋,其中六都屋齡50年以內、屬於低度利用住宅大概37.5萬戶,具有轉為包租代管社宅的潛力。重申社宅政策不能只有仰賴單一手段,3軌政策會持續同步推進,強化完整照顧租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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