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收外籍實習生疑權益不足 觀光署與勞部研議將規範明確化
將房間內打掃到一塵不染再一一擺上備品,飯店房務人員工作繁雜,卻也出現嚴重缺工,交通部2025年開放觀光旅宿業申請外籍生來台實習,背後人力議題也引發討論。
外籍實習生A同學表示,「我是旅館系的工作內容掃房間,大家都一樣工作跟正職一樣,外傳工作內容很重,我覺得不會,剛剛好。」
依照現行申請《外籍學生實習要點》,規定事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即可申請,期間最常是學制的二分之一,不得變更實習計畫內容、並不得從事與實習內容不符之工作。不過卻對核准比,是否透過仲介等都沒規範,另外因為實習並非提供勞務、不受《勞基法》規範,引發討論,可能缺乏保障。
勞動部法規委員會委員邱駿彥指出,「實際上他們可能就是真的跟一般受雇的勞工是一樣的,然後朝九晚五、每天8小時,加上加班的時間提供勞務,但是因為他們掛著實習生的名義的話,那他的勞動條件就可以跟一般的勞工不一樣。」
學者點出主管機關應該「落實稽查」,如果是假實習真工作,則應該遵照《勞基法》規範。對此勞動部已經在11月召開2次跨部會會議、觀光署也強調細節正在研議。
觀光署長陳玉秀表示,「應該他要有一個適合的津貼、保險、休息時間,我覺得這些,應該都是要保障實習生的,這個部分是我們已經有持續在進行討論。」
根據了解,未來將明確化項目包含實習生津貼數額、實習時間、休假權益,且不得低於勞動法令規定,也將避免學生負擔不當費用、建立重大事件通報機制等,對此旅宿業者樂見其成。
新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建揚指出,「實習生有一些合法合權的保障,那我想這些實習生也會很樂意來台灣實習,而且我想這也可以大大的提升我們台灣勞動國際名聲。」
業者也提醒,行政院日前也拍板、要開放中階移工投入旅宿產業,如果未來規定明確,兩者應該要有區別,讓旅宿業者能妥善應用不同面向人力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