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纜7法全數三讀通過 船隻無故滯港可沒入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立法院昨(16)日三讀通過海纜7法中的《電信管理法》、《氣象法》、《商港法》以及《船舶法》4項修正案,加上9日通過的《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自來水法》修正案,等於海纜7法已全數三讀。
修法重點在於擴大保護海底通訊、電力電纜,以及天然氣、自來水等設施,並且強化刑責。
同時也增訂多項違反事項,明定「非法危害海纜設備」可逕行沒收,船舶若無正當理由不離港可以沒入;違反船舶識別,最重可罰1000萬元等規範。期盼能有效防堵海纜破壞行為,強化港口與海域秩序,確保國安、通訊與民生安全。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