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獵殺黑熊一審判無罪 成原民狩獵除罪後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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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霧台大武部落村長及村民共9人,在2022年被檢警查獲,在3年內獵殺數隻黑熊及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動物,被依《野保法》起訴。但由於《野保法》在今(2025)年2月修法讓原民狩獵除罪化,屏東地院今(26)日依《刑法》及修法後的《野保法》,判處涉案9人的獵殺行為均無罪,成為《野保法》修法後首例。
青年騎機車「三貼」載台灣黑熊屍體,引發爭議。屏東地檢署2022年12月查獲,霧台鄉大武部落在3年內,獵殺4隻黑熊、3隻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動物,依《野保法》起訴9名涉案村長及村民。
26日判決出爐,9人均判無罪,僅顏姓被告幫兒子頂罪部分,判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
屏東縣霧台鄉大武村長麥庸正說道,「我們一直以來獵到山上的東西,它是不論什麼東西,有獵到就是拿回來部落分享,如果在這個行為上灌輸我們一個罪的話,我們比較沒辦法去接受這一點。」
屏東地院刑一庭長鍾佩真說明,「被告9人均為原住民,且本案之獵捕、宰殺行為,因係基於非營利自用目的,其中1隻台灣黑熊因同時有危及人類性命之虞,被告是為避免受攻擊而射殺。」
警方在涉案人家中找到保育類動物屍體,但屏東地院考量涉案人身分及行為,符合《野保法》今年2月修正、增訂條文中「非營利自用」的除罪事由,認定可用行政罰替代刑罰。對此屏東縣府表示,將研議是否以行政罰開罰。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表示,「原住民一路走過來, 就是跟中華民國的法律在做磨合,這個事件之後,大武部落也成立了黑熊巡守隊,如果我們的法律是這樣,請政府給予我們尊重、給予我們空間,一起來維護我們的山林。」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研究主任林岱瑾認為,「狩獵野生動物絕對不是一個自由跟權利,因為野生動物牠其實是屬於整個國家領域範圍的,應該都要受到平等的管制跟規範,所以問題是在於說,所謂的『非營利自用』怎麼樣被監督。」
原民立委及動保團體看法不同,由於近年常有台灣黑熊被目擊出沒於淺山地區,動保團體也擔憂,非營利自用除罪事由,沒有數量管制及監督機制,恐怕難以兼顧生態平衡,呼籲政府加強配套管理,確保動物生存權利。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