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動力嘟嘟車上路遭開單 警方:該車禁行駛道路、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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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民代召開記者會,質疑毛動力嘟嘟車販售的電動車標榜可載小孩、寵物外出或買菜,售價在2至6萬元不等,但有消費者實際上路後卻被警方開單,並告知這台車沒有經過檢測、審驗合格,依《道交條例》等規定無法上路,還有多名消費者反映車子有車體斷裂、剎車失靈等問題。民代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介入調查,業者則回應是合法販售商品,也有善盡義務提供消費資訊。
白色電動車造型可愛,前踏板還有圍柵,標榜能載小孩、寵物外出或買菜,每台依車型售價在2萬6000到5萬6000元不等,但這台車其實無法上路。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慧文指出,「這台車它是不可以上路的,包括人行道、自行車道,它全部都是違法的。」
高雄民代接獲27件毛動力嘟嘟車陳情案,包含無法上路、車體斷裂等問題,18日召開記者會。還有消費者上路遭警方開罰,罰單註明車輛未經檢測、審驗合格且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上網揭露此事卻反被業者提告。
消費者楊小姐表示,「業者要我跟警察說這台是電輔車,因為它有假的踏板來規避罰則,但是其實電輔車是要有安全審驗標章的,那後來業者就擺爛不回應。」
業者宣稱電動車是大型犬出門福音,仔細看訂購單上沒註明是非道路用車,購買證明卡先載明不屬於台灣車輛審驗管理辦法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安檢基準的範疇,又宣稱遇攔檢可憑卡證明用途合法性。對此警方表示,該車依法不能騎上道路或人行道,高市府也將介入調查。
高雄市主任消保官殷茂乾回應,「若確定不能上路而沒有告知,那在這種情況之下依照《民法》354條它是屬於瑕疵,依照359條就是可以解除契約退貨還款。」
業者發聲明回應是合法販售商品,也有善盡義務提供消費資訊,表示中央2022年已修訂《道交條例》69條,增訂個人行動器具並歸類為慢車,但尚未施行,目前屬法規落地前的真空期,但說法遭民代駁斥,消費者也表示考慮提告詐欺。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