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看守所誤釋人犯 事發隔5日在新北三峽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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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看守所上個(10)月爆出重大疏失。新北市一名男子犯下傷害等案,入監服刑2個月,但他另涉妨害自由案件,被法院裁定刑滿後接續羈押,但北所收到押票後,卻還是將人釋放,事後發現問題才趕緊通報,案發隔了5天,終於將人查獲。北所對此致歉,坦言因疏未查明登載,才誤放人犯,後續將追究相關人員疏失,依法嚴處。
警力左右戒備,把人帶下車,被捕的30多歲男子已被裁定羈押,卻能在外遊蕩,一度下落不明,時隔多天才被查獲,但他並非自行脫逃,而是台北看守所誤放人犯,北所發聲明致歉,坦承疏失。
台北看守所秘書黃玉明表示,「該員因傷害罪2個月在本所執行,10月23日的時候,因另案出庭,遭法院裁定接續羈押處分,但本所疏未詳查,導致該員在10月25日的時候執行期滿釋放。」
原來這名許姓男子早就因案服刑,由於另涉妨害自由案件,法院在10月23日裁定刑滿後接續羈押,北所明明收到押票,卻還是在10月25日將人釋放,案發隔天發現問題,這才趕緊通報,拖了好幾天,終於在10月29日在新北市三峽將人拘提。
監所鬧烏龍不是頭一回,像是易淑寬兒子易寶宏,當初轉服外役監,一度惹出風波,矯正署曾解釋,因為承辦人疏失,毒品欄沒勾選,才讓他順利獲選。明德外役監也有承辦人打錯證明書公文日期,讓受刑人返家探視,到派出所報到時,被警方誤會成逃犯。
監所關注小組執行長陳惠敏說,「有一點就是警覺心已經沒那麼強了,就是常常就是看了,但是他可能也沒有把字看進去,該做的一些準則,那些沒有辦法落實,那環環相扣,我覺得每個扣都鬆掉了時候,就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監所的狀況不斷,獄政管理怎麼強化?除了人員訓練,監所關注小組建議,像是這次事件,內部能把書信按照緊急程度區分、縮短各項SOP,畢竟監所要是一再出包,儘管是無心之過,但次數多了,難免引發質疑,其中是否另有隱情、涉及弊端。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