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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霧峰居民控遭惡意迫遷 新地主建商稱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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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霧峰六股地區有居民控訴,自己的房子世居近百年,但因為原地主把土地賣給建商,28戶居民中有8戶最近被傾倒廢棄物、甚至直接拆除。律師表示,新地主建商依法可以主張權益,但傾倒廢棄物可能涉及違反《廢清法》跟刑事責任。

監視器拍下工人指揮貨車,將磚塊等廢棄物直接倒在民宅前的空地,甚至還出動重機具、將民宅牆壁直接拆除,台中霧峰六股地區的居民指控,這些就是建商惡意迫遷的手段。

受害住戶林先生表示,「我這裡是還沒簽同意,現在就是沒有簽給建商,他就用廢棄物給你堆著,出入不方便,就像是半威脅。」

居民表示,自己住的是祖先留下、世居近百年房子,多年和原地主以租約的方式使用土地,雖然有地上物的所有權,但土地還是由林姓地主所有。而近來住戶陸續收到存證信函,才知道土地已經在2023年6月賣給建商,當地28戶居民有16戶面臨迫遷,其中2戶還被強拆。

受害住戶塗小姐表示,「原地主說921大地震,所以體恤我們的辛苦,先不收房(口誤,應為「地」)租,卻成占用戶。」

受害住戶林先生指出,「原地主不收租,我們還是有提存,我們承租戶有誠意要完成這事情,我們要存續這個租約,因為這是不定期契約。」

部分居民說原地主從2002年就沒對他們收取租金,讓他們成為占用戶,而有住戶雖向公庫辦理提存,但這片土地所有權已經轉移給新地主。建商表示,自己是依法行事。

建商代表表示,「拿了搬遷補償費的人,我們才拆掉它,我買了地,就是要乾淨的。」

律師林瓊嘉表示,「占用戶過去和原地主若有租賃關係,要按時來付租金,當沒付租金,原地主也沒跟他收,後來法律關係會變成使用借貸關係,這樣占用戶就沒有優先購買權了。」

律師表示,從現況來看,原地主和住戶沒有實際租約關係,難以主張優先購買權,但新地主建商若以這樣的方式迫遷,將涉及違反《廢清法》以及《刑法》的毀損、妨害自由等罪嫌。而住戶也表示將組成自救會,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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