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社團「就是愛玩」無旅行業執登 違法販售遊程最高可罰200萬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臉書社團「就是愛玩」被民眾投訴收款後無預警宣布取消已訂行程,「就是愛玩」股東之一張小姐接受公視新聞訪問表示,是因為與負責人蘇先生有私人糾紛,對方片面宣布停止所有活動。但經「旅遊品質保障協會」了解,該社團並未有旅行業執登;觀光署表示,若收到民眾檢舉將啟動調查,若非旅行業卻進行攬客販售遊程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最高可罰200萬元。
有2.6萬多名社員的「就是愛玩」經營親子客群,不但舉辦冬夏令營也有秘境遊程,還販售票券,在家長圈中頗有名氣,近期卻發生多人被通知已付費的團將被取消。
「就是愛玩」的創團人也是股東張小姐,出示與負責人蘇先生內部對話簡訊,表示是和對方因為私事有所爭執協調未果,對方扣住公司帳號。
「就是愛玩」創辦人張小姐說明,「公司現在要結束營業,要做清算登記的部分,把大家所填寫退款的這些費用列為公司在結束前的應付費用,然後提報給公司提報給會計師。」
私人糾紛導致公司將結束營運進行清算,損及消費者權益。而品保協會經了解,就是愛玩社團沒有旅行業執登,進行攬客銷售遊程可能已經違法,過去參加行程的民眾是把款項匯進私人帳戶而非公司戶也不符合常理。
旅遊品保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指出,「購買旅行商品的時候,第一個你要索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跟簽訂旅行契約書,繳費到旅行社的戶頭裡面,千萬不要匯款到私人的戶頭。」
觀光署旅行業組科長溫婉如回應,「非旅行業不得經營旅行業務是當然,但是是否有經營的事實會需要依照個案的事實來查處。」
回顧過去也有不少網紅帶團引發爭議的案件,也有部落客因此遭罰,為杜絕無照帶團亂象,今(2025)年1月起《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上路,對未領照卻經營觀光產業最高可開罰200萬元。
觀光署提醒民眾購買遊程,還是要選擇合法旅行社。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