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紅利積點 消基會抨擊問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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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銀行為了刺激消費,推出了紅利積點的活動,只要刷卡集點就可以用點數換贈品,不過消基會卻發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像是、民法規定商品兌換的期限是五年,但是許多銀行的紅利點數有效期限卻只有兩年,可能涉及違法。
翻開紅利積點兌換商品型錄,不過想換到裡頭的商品,付出的代價可不小。型錄中的烤麵包機,兌換代價是5000多點,大約要刷卡消費15萬才能換到。再看看另一頁的便當盒,一萬多點的點數,至少要刷卡消費35萬元以上才能累積這麼多紅利。紅利商品除了兌換代價龐大外,不少銀行對紅利積點還設下兩年或三年的有效期限,也引來消基會強烈抨擊不合法。
對於紅利點數的迷思,消基會指出,除了兌換代價與市價差距太大、紅利點數有效期限太短之外,贈品的數量、品質,以及退貨換貨的機制,都是銀行業者應該改進的地方。公視新聞李婕綾黃守銘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