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立法院三讀通過警消年改修法 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至80%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由藍、白共同提案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將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至80%,且適用對象包括已於本修正條文施行前退休者。銓敘部對此則表達反對立場,認為此舉對其餘目前所得替代率仍逐年調降的公教人員來說,恐創造出「文官無法接受的退休所得差距」。

由國民黨與民眾黨多名立委共同提案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7日在立法院會表決三讀通過。

提案內容指出,鑑於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工作風險較高,且有危勞提早退休等問題,認為應有更好的退休保障,因此擬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現行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由75%調漲至80%。

根據7日通過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與退休所得替代率對照表規定,未來警消任職滿15年退休者,所得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年資,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80%,任職滿37年至40年者同樣為80%;至於未滿1年之畸零年資,則按比率計算,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此次修正之所得替代率亦適用於已在本修正條文施行前退休者,而因修正條文所生之退休人員撫卹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

本次也將原條例中第35條多項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之規定,因應兩法已於2018年廢止,改為適用自2017年公布施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新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所得替代比率
任職年資所得替代比率
36~40年80%
3578.25%
3476.5%
3374.75%
3273%
3171.25%
3069.5%
2967.75%
2866%
2764.25%
2662.5%
2560.75%
2459%
2357.25%
2255.5%
2153.75%
2052%
1950.25%
1848.5%
1746.75%
1645%
15年以下43.25%

對此,銓敘部昨(6)日曾於黨團協商時表達反對立場,認為若是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上限改為80%,且擴大適用於數萬名已退休者,公教人員卻繼續維持原本預計逐步調降至2029年的60%上限,恐創造出「文官無法接受的退休所得差距」。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