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規定身懸判違憲 明年開始袂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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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一般警察特考,本底規定男性165公分、女性160公分的身懸標準違憲。今仔(27)正式廢掉,對明(2025)年開始就袂閣限制。(新聞標題、導言為臺語文)
陳小姐通過警察特考,因為身高未滿160公分,被取消消防員的受訓資格,她不服,提起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判決一般警察特考,規定男性165公分、女性160公分的身高標準違憲,考試院修正通過,刪除2項警察考試的身高限制,明年起適用。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 陳建宏:「對於身高這件事情,我們是樂見其成。你要把他放在考試規定裡面,那其他公務員,都沒有呀。應該是說考試規則不是在處理那個,人民的觀感問題,而是在辨別說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辦法真正的適任這些工作。」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陳彥凱:「基本上是蠻樂觀看待,就是這一次的釋憲算是蠻正向的,考試院這邊也把那個身高的限制拿掉。草案其實是連同刺青的部分,都要一起移掉的,宣告的結果就是沒有移掉。」
對於促成身高限制規定的刪除,記者致電陳小姐,未有回應,警消團體則樂觀其成,認為考試院依據釋憲結果,考量身高不是執行勤務的關鍵因素,為了吸引優秀人才,投身警消工作,進行修正,是對的作法。不過,針對刺青的限制,並未刪除,警消團體則覺得可惜,認為是否刺青,與警消人員的專業能力,毫無關連。
資深刺青師傅 大野:「很多人刺青,不都是刺自己想要刺的東西,刺青有影響到誰?那是我個人喜好的東西,我又不影響別人。今天是你用有色的眼光來看我們呀,很兩極呀。不喜歡的人就覺得,刺青的都是壞孩子之類的。目前在看,我覺得最棒的是,大家的接受度是越來越高。」
資深的刺青師傅認為,由於風氣的改變,目前來看,大家對刺青的接受度,越來越高,不過,考試院研修後,針對刪除刺青限制的部分,因為各界的意見分歧,考試院這次只就釋憲判決意旨,刪除身高限制。
記者 陳佳鑫 莊志成 台北報導
唐嘉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