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涉犯圖利罪遭收押禁見 律師稱彭深感訝異將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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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法院今(2)日凌晨裁定彭羈押禁見。彭振聲將由檢方上銬送往台北看守所。
北院表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卷內事證可稽,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彭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有羈押必要。
而彭振聲的律師表示,將提出抗告。
彭振聲委任律師李岳洋說:「我們蠻訝異這個結果的,我們會抗告。他可能自己也蠻訝異的,這個結果。(他的身體狀況如何?)身體狀況,剛剛看他是蠻難過的。」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