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考量使用者公平性 電動車充電、停車擬改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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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淨零碳排,台中市對電動車採一般公有停車格不收費,充電也免費的措施,但接下來將會有所調整,改為都要收費,待議會通過就會實施。市府強調是要兼顧使用者公平性,而電動車駕駛也認為,不僅可以減低油車和電動車使用者對立,電動車的方便性和誘因還是高於油車。
台中市中央公園地下的公有停車場停得滿滿,而有的電動車沒有充電,也是停在一般車格裡,這讓非電動車的駕駛心理覺得有些不是滋味,因為這些電動車享有免費停車。
汽油車駕駛人說:「像我這種車就要繳錢,電動車不用繳錢,他們停多久都不用錢。」、「使用權益就已經有落差,在空間上,那如果說他們停車不用錢,其實也是個問題。」
台中市為了鼓勵淨零碳排,原本在公有停車場和路邊車格都是免收費,導致有電動車長期占用;而在2023年7月起,充電車格改為累進收費後,又衍生充電亂象,市府研議取消電動車免收停車費的優惠。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課長徐光前表示,「研議將電動車停車免費取消,後續也會依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第35條,研擬相關優惠之可行性。」
目前六都對電動車停車收費標準都不同,台中市雖然充電車格採累進費率,但一般公有車格都免收費;其他除了高雄、新北和桃園是免費充電,不過五都停車都要收取費用;電動車駕駛認同使用者付費。
電動車駕駛人認為,「反正原本在開車就要收費了,所以還好啦。」
台灣電動車發展促進協會顧問陳禹伯表示,「停車優惠或是充電免費,這些都是非常小的誘因,它並不會阻止消費者去選擇更新的、環保又節能的代步工具。」
台灣電動車發展促進協會表示,目前台灣電動車使用環境漸趨成熟,停車費並不會影響使用意願。台中市現行有408座公有充電站,市府表示年底將再增加363座,讓使用環境更友善。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