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安法之下殘存多少自由? 一文了解香港基本法23條

香港立法會19日全票三讀通過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將和港版《國安法》一併成為港府處理國安罪行的法令。香港特首李家超稱這是「香港等待了26年的歷史時刻」,23條將於23日正式生效。
香港《基本法》23條規範內容?
香港《基本法》是自1997年香港移交以來指引香港與中國關係的小型憲法文件,其中第23條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此次立法定義5大類危害國安的行為:
1.叛國:除了對中國發動戰爭等叛國罪外,新法案試圖將未經授權的軍事演習和得知叛國行為但未舉報定為刑事犯罪。
2.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新增「叛亂罪」,處理涉及國安的暴動、國家內亂及武裝衝突,當局多次以2019年反送中運動引發的騷亂,作為訂定叛亂罪的理由。
3.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對「國家機密」有更廣泛的定義,包括重大決策、經濟或社會發展以及香港的對外事務等。
4.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針對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進行危害國安的行為,新增此一罪行。諮詢文件中提到,對警務人員的「肉搜」也屬犯罪。
5.境外干預及組織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制定「境外干預罪」,涉及與外部勢力合作影響或干涉當局的行為,包括接受「外部力量」的財政支持或指導,這些外部力量可能包括外國政府、政治組織或個人。
BBC報導,最新版本的香港23條允許閉門審判,賦予警方在未接獲控告的情況下拘留嫌犯最多16天的權力。
若犯有叛國罪、叛亂罪、勾結外部勢力破壞公共基礎設施罪,以及煽動中國武裝部隊成員叛變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有了港版《國安法》為什麼還要制訂《基本法》23條?
2019年,香港人民為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恐允許將香港的嫌犯引渡至中國司法管轄區受審,爆發反送中運動。
隔年中國通過港版《國安法》,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等列入刑事罪行,且外國人一旦入境香港,也同樣可依法被港府逮捕;港府也有權將「極少數案件」送往中國審理。
BBC報導指出,當局認為港版《國安法》在2019年的大規模抗議活動後,成功恢復香港的穩定。根據港府2023年7月所透露,至少260人被依《國安法》逮捕,例如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及社運人士黃之鋒。
路透社報導也指出,港版《國安法》只納入現今23條的部分禁止行為,因此有待港府另行立法。港府高層表示,需要填補法律漏洞,特別是處理2019年抗議活動的「軟抵抗」和網路控制。
23條通過可能造成什麼影響?
CNN報導,學者指出香港23條中的廣泛定義,及對「外部勢力」參與等行為的加重量刑,將進一步鎮壓公民社會,包含蓬勃發展的金融業。
喬治敦亞洲法律中心研究員、香港法律體系專家黎恩灝(Eric Lai)認為,香港當局渴望進一步加強對香港的資訊控制,並預估社會整體的寒蟬效應將加深,尤其商業界更會受到23條中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罪的影響,違反者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社會學教授孔誥烽則分析,新法對「國家秘密」的定義有廣泛的解釋,即使是與政治無關的商人也面臨風險。「當社會和經濟事務被視為國家機密時,這意味著它可以包括任何事情。」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區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當局眨眼間就頒布了這項法律,抹殺了公眾能夠對抗它的任何一絲希望,「這項立法對這座城市的人權造成了另一次毀滅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