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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老大人過路予挵死 公車搢向倒斡衝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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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最近發生兩層交通事件引起關注,一層佇龍井,民眾欲過路,煞予倒斡的貨車挵落去,送病院救無轉來。另外一層是公車搢向倒斡,險險仔挵著騎跤踏車的民眾,閣違規傱過紅燈。雖然警方有共移送法辦和開罰單,學者猶是認為,交通的觀念愛對細漢開始疊起。(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3月5日下午4點半,27歲越南籍阮姓駕駛開著貨車準備左轉台中市台灣大道5段,卻直接撞上行穿線上正在過馬路的71歲楊姓老翁,緊急送醫搶救後楊姓老翁仍宣告不治,阮姓駕駛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烏日分局犁份交通小隊長林鴻吉表示,「傷者經送梧棲童綜合醫院救治後仍急救無效,全案依事故處理程序調查處理,並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阮男移請台中地檢偵辦。」

就在同一天,1輛中鹿客運公車行經南屯區南屯路精誠路口時,因搶快切西瓜跨越雙黃線到對向車道,差點撞上騎腳踏車民眾,接著又闖紅燈左轉永春東路,過程全被民眾拍下。

警方表示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7200元罰鍰,並記交通違規4點。客運業者也說會對駕駛記過處分。

台中市第4分局南屯所副所長黃冠瑋說:「該公車逆向闖紅燈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第53條第1項,最高分別處新台幣5400元及1800元罰鍰,並分別記1點及3點。」

中鹿客運經理徐維聯表示,「我們看錄影帶發現確實有違規行為發生,已違反行車安全規定,除會記大過處分之外,當然還有其他罰則的部分。」

交通罰則修法加重,但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的狀況還是持續發生。學者認為法規各方面都已完備,問題出在於交通觀念教育沒有扎根,應從國小就編入教材,而非喊喊口號。

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退休教授徐耀賜認為,「很多東西都是駕駛者本身的駕駛習慣,像歐洲有些國家,甚至於日本,從小學就開始教育了。我們小學只是基本的口號,但是要從小學的時候就開始教他們,交通是種公共事務,大家都要守規則。」

台中市交通局強調,公車違規案件將請業者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若所屬駕駛屢次違規且情節重大,將納入公車評鑑,影響業者扣減補貼款。

李彥穎/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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