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海域不明油污疑船舶廢油 依《海污法》最重罰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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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初開始,綠島、基隆和宜蘭、屏東岸邊,接連出現不明油污,海保署和各地政府動員超400多人清除,同時追查污染源,經採集各地油品分析,綠島柚子湖、基隆潮境及馬崗潮間帶油污疑似船舶洗艙後廢水,海保署表示,船舶廢油任意排放,可依《海污法》重罰3000萬元。
大批工作人員蹲在岸邊,手動擦拭礁岩,同時出動高壓沖洗機加速清除油污。
大面積油污出現在宜蘭大里海蝕平台磯釣場岸際,而且不止這一處,這個月初開始,不明油污接續出現在東部海域,海保署和各地方政府累計動員超過400人清除,至今已完成16處,而經採集油品分析,研判綠島柚子湖和基隆潮境、馬崗潮間帶,極可能是同一類,疑似是船舶洗艙後廢水。
海保署海洋環境管理組長李筱霞表示,「綠島柚子湖油污檢測分析,目前是輕質油跟重質油混摻後的廢油,疑似來自船舶洗艙後的廢水,第2個樣品是基隆潮境及馬崗潮間帶,可能會跟柚子湖所送的樣品,是極為同一類的。」
不過,屏東九鵬海岸則是不同類型混摻後的廢重油,和綠島、基隆並非同類油品,海保署也運用衛星和無人機等科技工具,繼續追查污染源。
海保署海洋環境管理組長李筱霞指出,「不排除各種可能,包括海上跟陸上的各種可能,我們現在還是在蒐集更多的證據來做判斷。」
海保署呼籲,船舶廢油務必留存船上,進港口後再交給合格廠商回收處理,任意排放廢油,可依《海洋污染防治法》最重裁罰3000萬元。
李怡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