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再傳電動自行車摔入田 《台東慢車條例》需修法再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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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縱谷二期稻作進入收割期,一大片金黃色稻田吸引遊客租電動車來旅遊欣賞美景,昨(8)日發生有電動自行車快速通過伯朗大道時,不摔摔進田中,像這類事故今(2023)年大約有50件,只是出租電動車不屬於慢車,無法納入修訂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理,相關的罰責和意外保險也無法納入管理,台東縣政府正在修訂《台東縣慢車管理自治條例》,但車輛車種需要重新定義才能再送縣議會審查。
初步統計,今(2023)年到現在,池上鄉的電動自行車發生意外或摔車大約有50多件。
業者說,這種電動自行車只能當做遊園車在池上稻田區行駛,在出租前會向遊客解說操作注意事項,可是會發生摔進田裡的意外,大多是遊客操作不當。
出租業者曾先生說:「大部分是人為因素不會操作,還有路上行進間突然換人,或都是讓一些未滿18歲的小朋友騎乘。」
由於電動自行車無法納入交通工具管理,發生意外也不能理賠,業者只好自己賠,希望有專法管理。
台東縣政府去年曾提出《台東縣慢車管理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還沒有通過,而且和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慢車」的定義不同,縣府要再修法才能送審。
台東縣交通科長劉奇朋指出,「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慢車,指的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那目前池上的這些四輪電動車大部分是以電力為主。」
不過業者說,類似的電動車在全國各地都有,希望中央和地方的法規能趕快通過,讓他們多年提供遊客遊園使用的交通工具能「合法上路」,保障遊客也保障業者。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