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區騎樓禁機車停放 議員促有條件開放

花蓮縣政府最近執行市區埕仔腳淨空專案,不過機車不可再停放於騎樓,引起民眾不滿。有議員也批評機車停車格不夠,縣政府應該重新檢討騎樓不能停機車的規定。

花蓮市區最熱鬧的黃金三角地段,為了行人路權,縣府在馬路上規劃了432個機車停車格,不讓機車再停放於騎樓下,但往往到了假日機車格就不夠用。

花蓮民眾吳先生指出,「花蓮的機車格就那麼少啊,民眾所使用的機車格本來就已經明顯不夠,你叫我們機車要停哪裡?那不是都是違規的現象。」

為了解決機車停車問題,花蓮縣議會特別召開騎樓停機車專案會議,建議縣府應制訂自治管理條例,在不影響行人通行下有條件開放騎樓停放機車。

花蓮縣議員傅國淵表示,「全國《道路處罰條例》,在立法院有增設一條90-3條,騎樓如果在相關單位同意了之下,在不影響行人的通行範圍內,是可以讓機車來停放。」

縣府建設處表示,市區腹地狹小,增設機車停車其實已壓縮到汽車停車格數量,如果要在騎樓內開放停車勢必影響行人權益。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鄧子榆回應,「可能議員他們就是有提到,之前大法官有做一個解釋,就是說騎樓空間算是民眾私有的產權的一個特別犧牲,民眾還是有利用、使用它的權力,但是你不可以影響到人通行。」

議員最後建議縣府可採申請制,讓有意願的屋主釋出30%至40%的騎樓面積,如有安全疑慮時可申請退場註銷停放,縣府則是表示會參考其他縣市做法與中央政策法規後,再研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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