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嬰困車內警方破窗救童 家屬強調非故意社會處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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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警方晚間巡邏發現,月眉部落有1名嬰兒受困車內,父母親又沒有備用鑰匙,附近又沒開鎖的商店;於是警方跟家屬溝通後決定破窗將嬰兒救出,社會處將介入調查父母親是否有疏失。
8日晚間,花蓮吉安分局月眉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部落1戶人家門口前聚集許多人圍繞在1輛小轎車旁,上前查看發現竟有1男嬰受困車內,由於沒有備用鑰匙,員警只好破窗將男嬰救出。
花蓮吉安分局月眉派出所所長林正洋表示,「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需處駕駛人3000元罰緩, 並施予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家屬強調並非將孩子故意獨留車內,而是外出購物回家後,先將採買物品搬回家中,才會抱小朋友進屋,不料這時小朋友卻亂按鑰匙造成反鎖,除了面臨警方罰單,恐怕還涉及相關兒少法令。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也說明,「《兒少權法》第99條裁罰金額概就是5000以上、15000元以下,然後另外還要責成4小時的一些親子教育。」
靖娟基金會表示,在美國平均每年有34位15歲以下兒童,因反鎖車內造成死亡;台灣2011年到2021年相關案例也增4倍,這些遺憾其實都是家長粗心所導致。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提醒,「即便你認為『我下車一下下』,一下下就沒有關係嗎?事實上在日本的研究裡面, 室外溫度22度,車內溫度可能就有47度!」
花蓮縣府社會處強調會主動調查,也請各家長注意,不管什麼原因,下車就是應該帶孩子一起離開,否則發生遺憾可是無法挽回。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