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公路行車糾紛 男持獵槍對空鳴槍涉恐嚇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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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楊姓男子在蘇花公路與人發生行車糾紛,卻在攔下對方後,隨手拿出車上的獵槍對空鳴槍恐嚇。被害者報案,警方立即啟動攔查圍捕將楊男帶回,還發現楊男所持有的槍械都沒經過申請。全案依違反《刑法》恐嚇、《槍砲彈藥條例》等罪嫌送辦。
1名男子在蘇花公路攔下車後,拿出1把獵槍,在擋風玻璃前對空鳴槍威嚇,民眾看到趕快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攔查圍捕,在蘇花改東澳段隧道出口攔下開槍的楊姓男子。
據警方調查,楊姓男子是南澳人,當時車返家途中與人發生行車糾紛。他聲稱是因為車上有妻小,對方一直在路上逼車,為了保護家人才開槍自衛。
警方在楊姓男子車上查獲2把獵槍,確認都沒有經過申請。雖然男子供稱槍內沒有子彈、鋼珠,只有喜得釘,但開槍行為已經涉及恐嚇。
蘇澳分局偵查隊長劉旭偉指出,「蘇花改東澳段出口處攔查犯嫌,並在其車輛中起獲自製獵槍2把,以及喜得釘等證物。全案依違反《刑法》恐嚇、《槍砲彈藥條例》,移送台灣宜蘭地檢署偵辦。」
偵查後,警方將楊姓男子,依《刑法》恐嚇與違反《槍砲彈藥條例》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持有獵槍需經合法申請,且即使合法申請,也不該拿來威脅他人生命。
陳祖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