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控陳雪生性騷擾 台北地院判賠8萬確定
陳祖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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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立法院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藍綠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3次。范雲隨後提告陳雪生性騷擾,台北地院二審今(6)日判陳雪生賠償范雲8萬元確定。
2020年7月立法院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藍綠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3次。范雲說,當下就向陳雪生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但對方卻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
范雲隨後提告提起性騷擾行政申訴、民事求償,陳雪生則自訴范雲刑事加重誹謗罪。2021年12月,行政、民事、刑事三案范雲均勝訴。雖然陳雪生三案均提起訴願或上訴,但行政和刑事兩案,均由范雲勝訴定讞。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范雲先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一審判處陳雪生應賠償8萬元,陳雪生不服上訴。不過台北地院二審今(6)日駁回上訴,判陳雪生要賠范雲8萬元確定。
范雲步出法院後,表示雖然三案全勝,但自己卻「高興不起來」。她說,即便這起案件發生在公開場合,而且有人證和物證,「但是要贏得這場勝訴,仍然非常辛苦。」
范雲批評,台灣的文化、申訴制度和法律對受害人都不友善,比如申訴制度門檻太高,「即使你爬過了門檻,過程仍然不友善」她認為,這造成加害人可以為所欲為,「甚至面對受害人指控時,會說出『你去告我啊』等言論。」
范雲表示,法律制度也對受害人不友善,陳雪生雖然被判敗訴,「但他只要繳區區8萬罰鍰,只要他付得起,你又奈他何。」
在文化層面,范雲說,受害人常面臨二度傷害,她以自己為例,指出陳雪生辯解時表示,質疑她在被性騷擾後,「沒有立刻離開立法院,還留在現場與其他人有說有笑」。范雲認為,受害人如果不是完美的受害人,就會面臨二度傷害,得不到足夠的支持。
最後,范雲表示,自己很「感謝」那些對她冷嘲熱諷的人,讓她了解作為一個受害人「是多麼的艱辛」。她強調,會把這段經驗化為推動修法的動力,改變不友善的申訴制度、法律。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