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控陳雪生性騷擾 北市確認事件成立

葉霈萱 邱福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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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藍綠立委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范雲也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如今案件成立。陳雪生回應,一切依法律規定辦理,但也要對范雲提告加重誹謗。
 
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強調,「所有的陳雪生們,請好好地反省,請了解什麼叫做性騷擾。」

直接點名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應該要反省,民進黨立委范雲仍氣憤未平。去年7月,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藍綠立委除了在議場外爆發肢體衝突,在議場內也分別趴在主席台。當時陳雪生就站在身穿紅衣的范雲後方,推擠中范雲指控陳雪生,以肚子頂撞她背部3次。她當下曾表達不滿,但陳雪生表示「用肚子又不會懷孕」,讓范雲決定提出民事告訴,以及性騷擾申訴;經過北市社會局七個月的調查,性騷擾事件確定成立。

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回應,「收到這個結果,我感到至少有一些欣慰,因為這過程,我被非常多人攻擊,包含他(陳雪生)的辦公室主任要我照照鏡子。如果他願意道歉的話,我們願意考慮撤銷,但他也不願意道歉,他認為他整件事件都沒有錯。」

對於性騷擾案件成立,陳雪生強調,一切都依法辦理,自己也會對范雲,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國民黨立法委員陳雪生表示,「我沒有任何的說法,國會殿堂會發生這樣的事嗎?你們想想看嘛,我對范雲已經提出告訴了啦,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

北市社會局表示,若加害方對結果沒有異議,將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長鐘雅惠說明,「(邀集)法律或者是性騷擾的相關的專家學者,做一個完整調查之後,會提到大會裡面去做報告,然後是採這個共識決議,去裁定這樣子的案件。如果性騷擾成立的狀況之下,他在相關的規定裡面他的罰則是1萬到10萬,依情節。」

一旦當事人不服,在接到行政處分書後30天內,可以再向上級機關衛福部,提出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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