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檢署統計,這次選戰涉及賄選和暴力介入的案件,被簽分被告的人高達8千6百多人。在新竹市長勝選的高虹安,還有爭取到連任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弊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民眾黨高虹安當選新竹市長,但她因為助理費案件依貪汙罪嫌遭檢方列被告,案件正在偵辦;深陷土地弊案已經被起訴的國民黨林姿妙,仍舊順利連任宜蘭縣長,只是2人當選後有官司纏身,未來司法審判的結果將攸關2人能否穩坐首長的一職。
律師陳儀文指出,「譬如說收受賄賂,譬如說就是說有圖一些不當的利益,或者是譬如說有人頭助理等等的情形,那這樣的情況只要被宣判有刑了,就會被褫奪公權。」
上到地方首長、下到村里長,所犯罪行涉及組織犯罪或是貪汙等罪嫌,按照地方制度法78條,只要一審被判刑就會遭停職;第79條更規定,判決有罪定讞,由行政機關依法解職。
但律師表示,縣市議員等民代只有到判刑定讞才會直接解職,像是過去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貪助理費,經過判刑確定後隨即被解除職務;而連任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縱使因遠雄弊案一審判決有罪,由於尚未定讞,目前職務照舊。不過就算選舉已經結束,相關查賄工作仍是持續有進展。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回應,「選舉投票當日只是選舉的一個期程,案件偵辦本來就會有延續性,甚至於有些該溯源的案件,我們還是會繼續溯源,不管是金流、人流我們都會繼續往上來溯源。」
一直到這個月26日,有關賄選、地下賭盤以及選舉暴力等案件,檢察機關受理超過5000件,涉案人數高達8600多人,起訴了219件共186人,而選舉查察沒有因為大選落幕而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