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條例公布 六月底先放八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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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條例今天也在行政院會通過,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0年,其他刑期和罰金、減少二分之一。不過、對治安危害嚴重的犯罪,包括貪污和殺人罪、都排除在外。全國估計有兩萬五千人可獲得減刑,第一批將先釋放八千人,時間在六月三十號!
監獄裡受刑人,人滿為患的情況,將獲得紓解,因為法務部提出的減刑條例草案,已經在行政院會通過,等待立法委員開會審查後,就可以立刻施行。
而這次減刑的範圍,只要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輕度犯罪,全部都能適用,如果是一年以上,或是死刑及無期徒刑的,就要斟酌犯罪的性質。
其中被排除在減刑條例外的,包括暴力犯罪,例如殺人、性侵害等,以及金融貪污罪犯,還有危害社會治安的,公共危險罪、詐騙、竊盜等,都不能被減刑。
(考慮社會觀感、約兩萬五千人)
法務部表示,為了讓提早出獄的受刑人能適應社會生活,將開始規劃出獄輔導,也會安撫其他重罪受刑人的情緒,草案一旦在立院通過後,預計在6月30號當天,就會有八千多名受刑人,重獲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