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棄屍案 兇嫌一審判死

前年10月,來台就讀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預謀犯案的梁育誌擄殺棄屍。案件經過一年多年審理,今(18)日上午宣判,針對馬國女大生部分,梁姓被告因預謀性犯案,犯後未見悔意以及再犯機率高,被合併求處死刑,以及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前年10月,來台讀大學的馬國女大生,被當時潛伏在高架橋下便道的梁育誌,擄走強制性交殺害。案件經過一年多審理,上午橋頭地院審判,針對馬國女大生的部份,判處死刑以及褫奪公權終身,遺棄屍體的部份判2年,合併執行死刑。

高雄橋頭地院行政庭長楊智守說:「(法官)認為說,他在上一次的未遂的行為,沒有受到警惕,反而更升級自己這一次的犯罪行為。」

橋頭地院表示,梁姓被告對馬國女大生下手前,也企圖傷害另外一名女性,幸好對方掙脫。而且他從那次犯後,又在相同地點潛伏一個月找機會犯案,還加強犯罪工具的性能。加上審查這一年多來,被告都不承認有故意殺人的意圖,另外,經過鑑定再犯的機率超過五成。

高雄橋頭地院行政庭長楊智守表示,「(專業鑑定是)再犯最高危險等級,那預估15年後,再犯性侵案件,或是其他暴力犯罪類型的機率,高達50%以上。」

馬國女大生母親認為,「就是殺人要償命,這個死刑是我訴求的,所以我滿意這個判決,我也知道還有第二審,第三審還要等。」

女大生母親接受電話訪問,認為殺人就該償命,但也換不回女兒。至於,梁姓被告先前預謀犯案未遂部份判2年10個月,合併執行死刑,全案還可上訴。

台南市長黃偉哲回應,「(到現在都)很難原諒他,所以說如果現在司法一審已經把他判處死刑,我們尊重。」

市府表示尊重判決,而這起事件也因爲馬國女大生身分,演變成國際事件。校方回應,事件發生後,學校配合並協助父母處理後續事宜,設立校安中心,強化校內外各項安全機制,而且組成巡守隊,守護師生與社區居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