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提醒被偷拍 受害者當面對質逮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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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晚間在捷運台北車站,一名53歲鄭姓男子涉嫌以手機偷拍女子裙底,目擊者通知被偷拍者,被偷拍的林姓女子跟進車廂與對方對質,在乘客協助之下報警處理。
9日晚間,台北捷運車廂內一陣躁動,一名林姓女子經由旁人提醒,發現自己被人偷拍裙底,她和目擊者一同進入車廂,開手機錄影和偷拍者對質,希望對方出示手機畫面。
涉嫌偷拍的53歲鄭姓男子起初不承認,在目擊者的指證之下,最後坦承偷拍,說要下車再處理。車上民眾協助以對講機通報站務人員,雙方並在西門站下車,警方旋即到場來處理。
捷運警察表示,「初步訊問犯嫌,坦承偷拍情事,另外再檢視手機,確實有偷拍裙底的相片。」
全案交由中正一分局以防害秘密送辦,警方呼籲,搭乘捷運應隨時保持警覺,並適度以隨身物品與他人保持距離,既可自保,也能免於彼此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