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咧車路頂頭,定定攏會有後壁車共你閃大葩燈,或者是駛真倚、欲逼你緊離開。針對這款刁工逼車的行為,未來會共罰金對2萬4搝懸到3萬6。無駕照就駛車的行為,罰金也會對萬2增加到2萬4。相關條文三月底欲送行政院審查,上緊今年底就會當施行。
原本平穩行駛在公速公路上,突然被藍色小貨車從外側切入前方,眼看安全距離不夠,駕駛趕緊變換車道,但小貨車又急切過來,擋在前方,3分鐘內來回超過10次,被國道警察認定,這是惡意逼車,除了罰鍰、還涉及公共危險罪 ! 其實很多駕駛人都曾遇過。
駕駛人:「我們年齡稍微大一點開車會慢,那都一直逼得很近啦、按喇叭啦,甚至於跟你逼得很近。讓我們感到心生恐懼。」
駕駛人:「重罰喔,好像沒有用。沒有用。應該是在(駕照)考試的時候,都沒有考慮到這一點。」
惡意逼車案件層出不窮,交通部已經在二月初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力拚三月底前送行政院審查,除了提高法條中原本"惡意逼車"的罰款上限,從2萬4千元,提升為3萬6千元,惡意駕駛行為樣態也增列,包括:在高快速道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都明確列為違規行為。
路政司監理科科長 趙晉緯:「有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面,會有相關的迴車、倒車、逆向行駛這些駕駛的行為,這也是嚴重影響其他車輛的安全,跟駕駛人的生命財產。此外,他如果有應該要負刑事責任的時候,會加重刑期1/2。」
另外修法針也對無照駕駛,增訂累犯加重處罰,汽車駕駛人若5年內2次以上無照駕駛,除最高額罰鍰,當場禁止駕車並移置保管該汽車。交通部預估修法若順利在立院三讀,有機會今年底前,正式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