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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母女、農業處長涉嫌貪污 今晨遭檢方聲押禁見

宜蘭縣長林姿妙今晨遭檢方以涉嫌貪污聲請羈押禁見。(圖/取自林姿妙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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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日再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縣長官邸,並傳喚林姿妙、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女兒林羿伶與部分縣府一級主管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姿妙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今(23)清晨遭聲請羈押禁見。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日林姿妙二度遭廉政署搜索,原定的縣務會議未出席,改由秘書長主持,並傳喚林姿妙、林姿妙的二兒子林佑澤、女兒林羿伶與部分縣府一級主管到案說明。連同交通處長黃志良、農業處長康立和,以及財稅局長盧天龍等縣府一級主管均缺席昨日縣務會議。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今清晨6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承辦檢察官昨日傳喚林姿妙在內等20多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清晨5時結束。

檢方表示,此次偵辦除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續行追查,辦案人員也發現,1月14日偵訊結束後,被告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離開地檢署,隨即與被告國民黨籍前立委楊吉雄,以及其胞弟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案件相關證據,並就此部分進行調查。

檢方詢問後,認為縣長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的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嫌重大,且認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檢方指出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科長龍非池亦涉圖利罪嫌,各依15萬元交保;林佑澤、楊吉雄和楊耀火則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被分別依200萬、150萬、150萬交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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