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新法認定寵物是「有生命情感生物」 伴侶應共享監護權

西班牙一項新法5日生效,首度認定寵物是「有生命的情感生物」,所以伴侶離婚或分手時,飼主雙方應共享對寵物的監護權,以動物的福祉為考量,就像對待子女一樣。

西班牙5日新法上路,首度認定寵物是有生命的情感生物,而非只是物品,伴侶應共享對寵物的監護權。一旦離婚或分手,監護權判定應比照對子女一般,以動物的福祉為考量。

動保律師賈西亞說:「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修法後不再把動物當作物品,而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生物,而他們的福祉,必須在法律程序進行的同時,被法官考量進去。」

在過去,西班牙法律傾向把寵物認定為飼主的物品,因此打寵物監護權訴訟時,當初註冊飼養的一方往往較佔優勢。

不過根據新法規定,飼主必須要保證寵物的福祉,如果其中一方曾經殘忍對待動物,就可能失去對寵物的監護權。另外,財務償還能力較佳,或是已獲得孩子監護權的那方,也較有機會同時獲得寵物的監護權,因為動物與孩子之間,存有特殊的情感聯繫。

馬德里居民慕諾茲說:「我覺得很棒,我也有一隻狗狗,原本我想要一個弟弟,但因為母親年紀太大而作罷,所以我耍了一點小聰明,說如果這樣那我要一隻狗,我就是這樣養到Naya。」

不只是西班牙,法國、葡萄牙等歐洲國家,早也把寵物視為有生命的情感生物。左翼聯合政府預計進一步修法保障動物福祉,包括禁止野生動物在馬戲團表演,以及禁止商店販售寵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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