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購物節中獎者批遲未領到錢 經發局回應消化案件中

去年台中市府舉辦的購物節抽獎活動,有中獎民眾出面控訴,收到抽中獎金5000元的通知,卻遲遲領不到錢;消費500元就能抽獎,結果卻被要求附1500多元的發票證明,實在不合理。經發局則表示,目前還在消化申請案件,請民眾耐心等候。

謝小姐拿著去年11月12日收到的中獎簡訊,出面控訴參加台中購物節活動,消費500元就能獲得一個抽獎序號,原本被告知抽中獎金5000元,15個工作日就會收到錢,結果購物節不但早已在12月9日落幕,至今她癡癡等了將近2個月,還沒領到獎金。

「拿不到也得不到訊息,也沒有看到公告說多久,然後不斷的15個工作天,打電話過去又互推皮球,所以我其實覺得,心情很糟糕,而且現在連過年前能不能領到,都不知道。」民眾謝小姐說。

台中市南區國光里長陳雅惠也表示,「一再讓大家行銷說,我來採購或是購物,申請的時候,可能不見得會這麼容易,所以有點變相式的行銷手法,這樣就不太好。」

謝小姐向里長反映,也致電購物節客服,結果對方要他檢附6張發票、總消費金額1511元以茲證明,再等候簡訊通知,質疑市府擾民又沒有誠意。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確實可能會出現單筆發票滿500元以上,但該張發票實際計算拆分在不同抽獎序號上;謝小姐因為資料不全補件而有所延遲,不過因案件太多,確實有部分延遲發放獎金的狀況,會加派人力處理。

台中市經發局商業科長羅月卿說明:「每筆金額都涉及到公務預算,所以我們是審慎審核,也請各位中獎人耐心等候。」

根據經發局資料,截至5日為止,6萬多筆中獎人有4.5萬筆發票證明送至兌獎小組,3.3萬筆送件至經發局並發送簡訊通知民眾,實際發送獎金出去則有2.4萬筆。但謝小姐認為,如不能如期給予獎金,市府應主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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