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密帳案主嫌劉冠軍逃亡多年 近日遭查出攜密件投共
陳冠勳 謝其文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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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安局上校劉冠軍,涉嫌侵占國安密帳基金超過1.9億元,已經逃亡多年。結果國安局又查出,他在當年涉嫌把台灣「奉天專案」等機密文件,帶往中國投敵,因此增列投敵罪等罪嫌。高檢署在上個月發布通緝,根據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最重可處死刑。
前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嫌侵占國安密帳基金超過1.9億元,趁檢方約談前,2000年潛逃中國,案件鬧得沸沸揚揚。如今21年過去,國安局再查出他涉嫌將機密文件帶到中國投敵從事間諜活動,罪加一等,涉犯投敵等罪嫌,向高檢署告發,再遭到通緝。
台高檢署檢察長刑泰釗指出,「通緝他的理由是他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還有第17條第1項第2款為敵人從事間諜的活動等罪嫌,我們在110年4月23號把他通緝。」
國安局重新檢視相關卷宗,發現劉冠軍當年負責的奉天、當陽和明德外交專案,極機密和絕密文件外洩中國,浮水印代號還是劉冠軍辦公室的專屬影印機。國安局認定劉冠軍所為已經影響情報工作,危害國家安全,而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最重可處以死刑。
前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嫌侵占國安密帳基金超過1.9億元,趁檢方約談前,2000年潛逃中國,案件鬧得沸沸揚揚。如今21年過去,國安局再查出他涉嫌將機密文件帶到中國投敵從事間諜活動,罪加一等,涉犯投敵等罪嫌,向高檢署告發,再遭到通緝。
台高檢署檢察長刑泰釗指出,「通緝他的理由是他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還有第17條第1項第2款為敵人從事間諜的活動等罪嫌,我們在110年4月23號把他通緝。」
國安局重新檢視相關卷宗,發現劉冠軍當年負責的奉天、當陽和明德外交專案,極機密和絕密文件外洩中國,浮水印代號還是劉冠軍辦公室的專屬影印機。國安局認定劉冠軍所為已經影響情報工作,危害國家安全,而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最重可處以死刑。
檢方偵辦案件也查到多年前,劉冠軍疑似利用贓款投資500張的台積電股票和不動產,因此在3月中旬已經向法院聲請沒收,如果以現值估算,總額將近2億。而同樣被指控判逃投敵的軍官,受到高度矚目的還有金門防衛司令部馬山連前連長林毅夫。
林毅夫在1979年任職連長期間,帶著軍籍等相關資料從金門泳渡廈門投共,現任為中國全國政協常委,甚至當上世界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他曾多次喊話要返台祭祖,因為投敵罪被通緝,遲遲沒有行動,而檢方更認定他屬於繼續犯,沒有追訴期,持續通緝中。
林毅夫在1979年任職連長期間,帶著軍籍等相關資料從金門泳渡廈門投共,現任為中國全國政協常委,甚至當上世界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他曾多次喊話要返台祭祖,因為投敵罪被通緝,遲遲沒有行動,而檢方更認定他屬於繼續犯,沒有追訴期,持續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