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議會審29案 開會至散會僅22分鐘
邱植培 彭煥羣/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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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4日開定期會最後一天議程,討論審查縣府、議員提案和臨時動議案共29案;但從敲下議事槌宣布開會到散會,僅僅在22分鐘內就完成。不少議員沒有發言機會,連縣政建言也取消就已經直接散會,許多議員和民眾都認為太誇張。
這次定期會的過程只花了22分鐘,速度之快,讓不少議員有意見,認為限縮發言,如何反映地方意見?如何監督縣府?
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認為,「就算你要吃飯,你應該是12點後的事情。那11點半到12點之間,其實還有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可以好好的讓我們議員有機會來做質詢。」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賴清美也表示,「昨天(4號)是真的(時間)太短,之前也曾發生。我相信說以後,經過大家的探討後,以後應該要給議員發言,這是最標準的。」
不少民眾也認為,議會是反映民意的地方,但22分鐘就討論29個議案,像是要趕吃午飯,實在不負責任。
民眾表示,「他們都跟政府領錢(薪水),這也是非常的不適合,應該他們要將會開完,再來吃飯。」、「需要這些議員把百姓的心聲帶去議會,我們彰化縣有需要改進的,不然這樣22分鐘的速度,實在有比較快啦。」
彰化縣議會議事組則解釋,依照彰化縣議會議事規則,開會規定當日議事日程所列議案已討論完,主席就能宣告散會;有關縣政建言部份,主席有權以時間緊迫為由直接跳過,當日流程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