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潑穢物案 4嫌各5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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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傘餐廳遭潑穢物案,北檢9日提起公訴後,昨天移審。台北地院開庭後,認定4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各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並且不得騷擾告訴人。
面對記者提問,4人低頭、不發一語。保護傘餐廳被潑穢物案,10日召開羈押庭。法官認定莫姓男子和共犯李姓兄弟4名被告,沒有證據顯示4人有任何政治意識型態,也沒有幫派背景。羈押前都有固定工作及住居,所以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各5萬元交保。
面對記者提問,4人低頭、不發一語。保護傘餐廳被潑穢物案,10日召開羈押庭。法官認定莫姓男子和共犯李姓兄弟4名被告,沒有證據顯示4人有任何政治意識型態,也沒有幫派背景。羈押前都有固定工作及住居,所以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各5萬元交保。
保護傘餐廳是協助來台尋求庇護的香港人維持生計的餐廳,上個月遭人潑灑穢物。檢調追查發現,整起案件由一位中國金主幕後指使,意圖讓保護傘餐廳無法正常營運;透過陳姓中間人,教唆4名手下下手犯案。目前陳姓中間人逃到中國,已經發布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