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關高雄少女涉略誘等罪 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高雄14歲少女失蹤三工,佇昨昏揣著矣。姓羅的嫌犯因為涉嫌刑法的略誘罪,以及妨礙自由等罪,共伊移送法辦,檢方認為被告有可能會逃亡,也向法院申請聲押,高雄地方法院佇拄遮也裁定收押禁見。

撬開天花板的那一霎那,失蹤長達3天的少女,終於找到了!警方在天花板上的暗房,逮捕略誘少女的羅姓主嫌,還在暗房內發現13克的四級毒品「 阿普唑他」,羅姓主嫌又多了一條毒品罪。

少女平安獲救,家屬心中的大石頭也終於放下,但員警一開始卻差點被機關矇騙,因為羅姓主嫌涉嫌藏匿少女的房間,是經過特別設計過的夾層暗房,外觀上並不容易看出端倪,而新竹縣工務處使用管理科科長則表示,暗房屬於違章建築,將依規定查報並優先處理。

面對這類未成年遭誘拐失蹤案件,兒福聯盟指出,警政署105年與臉書簽訂「安珀警報」,能夠藉由臉書動態消息的發布、協尋失蹤兒童,但啟動條件嚴苛,規定未滿18歲的兒少失蹤,需符合「擄人勒贖」;未滿7歲的兒童,則需被警方協尋24小時未查獲,並構成「重大刑案」等相關要件,因此四年來從未啟動過。

兒福聯盟希望警政署放寬與社群媒體的安珀警報機制,讓未來發生類似案件,可以加速協尋,而警政署則回應要跟臉書溝通研議,是否放寬安珀警報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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