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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銀遭駭客入侵 銀行須負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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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銀行被駭客入侵事件、經常發生,而到底誰應該負擔被盜領的損失,消費者跟銀行往往各說各話。現在行政院消保會終於有了新的規定,未來除非銀行可以證明消費者有故意或過失,否則該筆交易的損失必須由銀行負擔。 上網登入帳號,滑鼠一點,就可以轉帳、買基金,網路銀行使用越來越普及,不過如果碰上駭客攔截密碼、入侵帳戶,銀行卻都要求消費者負舉證責任、否則不負擔損失,消保會認為很不公平。消保會審議通過網路銀行定型化契約範本,除了釐清銀行責任,也提醒消費者,最好別用公眾電腦或無線網路登入網路銀行,而且要經常換密碼,以免讓駭客有機可乘。此外在低利率時代,很多房貸戶或有消費性貸款的民眾,開始尋求轉貸利率低的銀行,銀行如果要收取違約金,以後得白紙黑字提早約定。 換句話說,以後民眾如果要跟銀行貸款,要仔細看清楚契約書,裡頭絕不能偷渡違約金條款,如果銀行要收就得另外磋商,個別約定違約金收取方式。公視新聞林珍汝王興中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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