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聲援大觀社區自救會的學生,2017年為了抗議拆遷,阻擋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座車,其中五人被檢方起訴。今天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他們所為是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判決五人無罪,全案確定。

趴上引擎蓋,2017年5月為了抗議退輔會強制拆遷大觀社區,自救會和聲援學生阻擋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座車,其中五人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引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意見,認定學生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屬於言論自由範疇,21號判決五人「無罪」,全案確定。

大觀社區自救會聲援學生鄭宇焱說:「這樣子的行動也不是一時半刻,突然想去找林全院長就去找,我們是因為大觀社區的案件遲遲沒有受到任何的解決,他在判決裡面也有引用兩公約的部分,那我覺得這個東西也是我們滿肯定的部分。」

學生認為,這是過去社會運動抗爭不斷衝撞累積下來的結果。像是2013年,苗栗苑裡反風車運動,居民和學生自綁鐵鍊在電機座抗爭,也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最後台中高分院判決被告無罪定讞。2014年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當時的反服貿要角黃國昌等13人,也受言論自由保障,高院判無罪確定。有律師認為這顯示近年來,部分法官開始願意花時間,將憲法的基本權內涵,寫進判決。

律師劉冠廷說:「或許比較年輕一點的法官,對於社會運動或勞工運動他們比較有時間去理解,而不是只是很機械性去適用刑法的構成要件。」

律師也補充,不是所有的法官都保持開放角度審理,但目前以大觀案來說,的確有機會撐開未來社運的空間,讓弱勢者的聲音,透過抗爭等手段,傳達給當權者。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