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分級制度 標準不一招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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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在去年底實施的出版品分級辦法,因為有很大的爭議、很難落實。今天在立法院的一場公聽會、各界對分級制度和分級辦法,仍然有很大的歧見。
學生代表指著手中的漫畫和一張張清單,他們不了解,為何這些書籍都被列為限制級,自從去年八月,訂定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辦法後,就引發業者和部分閱聽人的不滿,他們認為這個分級辦法不僅罰則過重,評議機制也不明確,實行起來困難重重。
業者更進一步指出,全世界只有澳洲和香港,立法要求出版品分級,台灣訂定嚴苛的分級制度,卻沒有明確的分級標準,出版者和通路經銷商連坐處罰,種種不合理的規定,讓這個法顯得相當不合時宜。雖然還沒有真正實施,但對業者已經造成寒蟬效應,將會扼殺言論和出版自由。
去年八月,分級辦法公佈後,反彈聲浪過大,新聞局已經在分級上做出了文字從寬認定的具體回應,但還是無法說服眾多反對者,在保護兒童青少年的前題下,出版品的分級制度與標準,要如何取得平衡,政府相關單位必須三思而行。公視新聞陳姝君馬台興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