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岡漁港去年大漲停泊費 今年又掀波

台東縣政府15號公告,客輪要開進富岡漁港停船,必須先經過審查,業者不滿表示,縣政府先提高3倍的停船費,現在又更加嚴格限制,根本是要讓他們沒辦法生存。不過縣府表示,目前是要改善富岡漁港太過擁擠的問題。

台東縣綠島蘭嶼,為期半年的觀光旺季節即將來臨,遊客最合適的交通工具就是客輪。

目前有四家合法登記的航運公司、一共七艘客、貨輪,營運台東往返綠島和蘭嶼的旅客和貨物運輸。台東縣政府表示,業者的船舶,目前都停在富岡、綠島和蘭嶼的漁港,和漁船共用,過去從來沒有訂定客輪停泊港區的管理規範,曾經發生過客輪把公共船舶位當成自家船位引發糾紛,於是縣府15號正式公告「台東縣漁港交通船席管理辦法」,要求業者每年都要提出營運計畫,審查通過才准予停靠。

台東縣農業處長許瑞貴說明,「比如船的年齡、船的本身的狀況,還有你對地方的,是不是跟地方的那種互動,還有跟離島的回饋。」

不過客輪業者說,去年縣府才調高港區停泊費,每一公噸從4元調高到12元,已經不敷營運成本,現在又要求提出資格審查才能停靠,更不合理。

客輪業者李數奼認為,「你現在現有的、不足的船泊位了,你用這種方式,根本讓這些船沒有地方可以立身之地。」

業者質疑這是不是等同開放讓其他客輪來競爭離島航線,但縣府說跟開放航權無關,只希望透過停泊管理,改善富岡漁港擁擠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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