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羅興亞人屠殺 2路透社記者被判7年

陳詩童 /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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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緬甸籍的路透社記者,因為報導緬甸軍方對羅興亞人的屠殺事件,被當局以「違反政府機密法」罪名逮捕。今天法院判決罪名成立,並判處兩人7年徒刑。判決一出來,外界對緬甸民主化、新聞自由倒退,感到失望。

大批媒體跟民眾,站在法院前,一看到被判刑的記者,立即圍上前聲援。去年12月,緬甸籍的路透社記者瓦隆和喬索歐,調查緬甸軍隊在若開邦,屠殺羅興亞人時,被員警設局、以「違反機密法」罪名拘留。如今,法院判決在3號出爐,認定罪名成立,判處7年徒刑。

緬甸籍路透社記者瓦隆表示,「這直接挑戰了我們國家的民主和媒體自由,我們將在上訴中盡最大努力,冷靜地面對這種情況,由於我們沒有做任何事情,我們沒有恐懼,我們會盡力面對它。」

審判過程中,2名記者曾經告訴法院,是遭到警方設局陷害,表示在調查10位羅興亞人,遭到維安部隊殺害時,有2名警官在仰光北部一家餐廳,將相關文件交給他們後,卻又逮捕他們。一名警方證人也作證,這是為了阻止、懲罰2名記者,報導羅興亞人遭到屠殺的事件。

如今2人在拘押8個多月後,被判處7年徒刑,路透社總編輯艾德勒認為,這樣的判決,對緬甸路透社記者瓦隆跟喬索歐,以及各地媒體來說,是很讓人難過的一天。

路透社總編輯艾德勒批評,「今天的裁決譴責了他們,讓他們繼續喪失自由,並寬恕維安部隊的不端行為,這是緬甸民主進程後退的一大步,不能與法治或言論自由相提並論;必須由緬甸政府,作為緊急事項加以糾正。」

而新聞自由提倡人士,聯合國、歐盟和美加、澳洲等國家,都曾請求緬甸當局,讓兩名路透社記者無罪開釋。路透社表示,不會讓兩位記者,受到這種不公正待遇,會在未來幾天評估應對方式,包括是否在國際社會,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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